金华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4/21 15:49:01 发布人:胡燕飞 浏览: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财函[20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校内绩效自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目的

资金使用单位自行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范围

按照绩效自评全覆盖的要求,2019年度所有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必须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见附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单个项目当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含)以上或者预算安排少于100万且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需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整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二)科学评价,加强管理。各单位在组织实施绩效自评时,要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应用,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要突出绩效、科学评价,为今后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提供依据。

(三)注重质量,加强应用。各单位应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51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将绩效自评表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本报送计财处。联系人及电话:毕丽燕89104971281)。

(三)自评结果应用

自评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项目支出自评覆盖率进行抽查,对绩效自评质量进行抽评,对纳入重点评价的项目还将进行自评与重点评价结果偏离度检查,抽查抽评结果将作为市直单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依据。

 

附件: 1.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2.填表说明

                                计财处

                               2020421

 

附件1

 

      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市本级

安排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执行率指标(10分)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10



总分

100



评价结果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一、绩效自评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内容填写

1.项目名称:请规范填写,与项目批复文件一致。

2.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请规范填写全称。

3.项目预期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指编制预算时确定的预期目标,按预算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直接填写;“实际情况”指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应与“预期目标”栏相关内容逐条对应。

4.绩效指标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即项目实施产出数量;“质量指标即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时效指标即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成本指标即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2)“效益指标”即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3)“满意度指标”即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5.指标分值:各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自行分配指标分值,指标分值加总为100分

6.分值计算:根据“指标分值”和“目标完成情况”,以目标完成程度为依据,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逐项填写各个指标的自评得分。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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