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教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加强复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4/24 8:34:08 发布人: 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推动学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落地,督促各支部、各部门履职尽责,全力维护复学后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院纪委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制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各支部、各部门、各位师生员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为保障全院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监督内容

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对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开展重点监督:

1.严格监督各支部、各部门落实政治纪律和主体责任情况。督查各支部、各部门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临危退缩等行为;督查各支部、各部门是否按照学院统一部署、任务分工及应急处置要求等落实职责,严禁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行为。

2.严格监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督查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以及外出审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以及未经审批擅自离开金华。

3.严格监督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情况。督查相关部门是否切实做好了校园出入管控、入口体温测量是否到位,以及师生就餐安全、卫生防护安全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是否到位等。

4.严格监督校园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学院有关部门督促全体师生员工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同时监督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抵制负能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严格监督疫情每日信息上报的落实情况。督查各部门涉及师生员工疫情状况的重要信息是否及时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和谎报。

6.严格监督疫情防控下的教学运行情况。督查开学后疫情防控下的教学秩序保障与师生防控物资保障情况等。

三、监督方式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在学院党委及纪委统一领导下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翻阅台账等多种方式对各支部、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通过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群众各类举报线索,一旦发现问题则及时向学院纪委及学院主要领导报告。

四、执纪问责

     学院纪检监察室将全力协助学院党委、纪委落实好当前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安排,对各支部、各部门、师生员工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疫情防控工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失职渎职的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理。

学院纪委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上级及学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而导致疫情蔓延的,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79-83215961;举报信箱:jjjcs0579@163.com

 

 中共金华教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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