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二届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4/21 15:24:58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金华市高技能人才“金领511”培育计划实施意见》(金人才领〔20185号)精神,现就做好金华市第二届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金华市第二届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230人,其中“金华市技能大师”10人、“金华市首席技师”20人、“金华市技能之星”200人。各县(市、区)的选拔名额按各地经济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各县(市、区)的选拔人选要向企业人才倾斜,在入选人员中来自企业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80%;要向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倾斜,在入选人员中50岁以下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50%,其中30岁以下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

二、资格条件

市级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当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专项能力证书)或者具有工艺美术职称(或是掌握传统手工艺技能的绝技绝活),在我市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高技能人才。各类市级高技能领军人才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金华市技能大师

已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具有工艺美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是掌握传统手工艺技能的绝技绝活),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曾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或者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技术创新、技能革新、技术攻关成果丰硕,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已获得“金华市首席技师”称号的人员如符合条件,应在当选2年后才可参加“金华市技能大师”选拔。

(二)金华市首席技师

已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具有工艺美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掌握传统手工艺绝技绝活,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能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领先,曾获得市级以上技能荣誉或者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技术创新、技能革新取得较丰硕成果或者在技能攻关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发挥重要作用。

3.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4.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八名、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五名、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三)金华市技能之星

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专项能力证书),或者具有工艺美术职称,或者掌握传统手工艺绝技绝活,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技能技艺精湛,在技能操作、技能指导、技能改进方面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其他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自行确定。

三、推荐选拔程序

1.“金华市技能大师”和“金华市首席技师”的选拔,由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将本地区、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于2020515日之前推荐至市人力社保局,同时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附件2。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名单,经资格审查后,进行“金华市技能大师”和“金华市首席技师”市级评审,确定拟定人选。

2.“金华市技能之星”的选拔,由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单位)按分配的名额(附件3)自行组织,选拔结果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20206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向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向市国资委申报,市属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向主管部门申报。

4.市级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选拔拟定人选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首届市级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选拔工作,确保选拔活动顺利开展。已获得首届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同一层次或者低一层次的选拔。

2.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才标准,对弄虚作假或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县(市、区)推荐和备案的人选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审查后上报。

3.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金华市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申报表》(见附件4),撰写500字以上的本人事迹材料,提供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反映技术成果贡献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申报表》(可从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rsj.jinhua.gov.cn)。以上材料均要求A4纸打印。

4.各县(市、区)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具体负责,经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陈丹霏,电话:82469675,电子邮箱:353281148@qq.com

5.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备案材料包括:备案函和汇总表(见附件5)。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附件:1.“技能大师”候选人推荐名额;

     2.“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名额;

     3.“技能之星”选拔名额;

     4.金华市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申报表;

     5.金华市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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