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华市“品质教育”主题征文活动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4/28 16:21:50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

各处室(分院)、各分院:

2019年5月,全市教育大会召开,提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振兴金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品质教育”,为做好品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切实推动金华教育赶超发展特在全市开展“品质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广大一线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和高校教师。

二、征文主题

围绕品质管理、品质教师、品质学生、品质课堂、品质学校建设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路、新实践、新成果、新技术,开展“品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三、注意事项

1. 此次论文征集采用学校直报方式,各级各类学校于5月12日前将论文纸质稿交至科研处,论文电子稿发送至征文邮箱:keyanchu05@163.com。并在标题中标注“品质教育主题征文+XX县XX学校”。提交材料的同时请扫码填写基础信息,二维码在汇总表页上。(15日需邮寄到,逾期不能参加评审)。

 

2.参评论文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署名,两份匿名,并用A4纸打印,宋体小4号字打印、1.5倍行距)。正文前须写明论文题目、单位、作者、联系电话等,并在正文前自拟500字以内的摘要,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正文标号按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排序;论文参考文献及引文应予注明。

3.每位参评者限送一篇征文(含与他人合作),已在省、市级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评审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4.本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部分优秀征文将在《金华教育》杂志上刊登,或汇编成册。

5.倡导科研诚信。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材料要注明,否则将以剽窃或抄袭论文处理,并通报所在学校和录入金华市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学校及当事人三年内不能申报评比。

 

科研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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