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学院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9/10/25 16:01:02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

金华教育学院纪检监察室是学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监察职能,其主要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

2.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守法教育;指导各党支部的纪检工作;

4.监督检查各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5.监督检查学院党政部门和各分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6.受理、调查与处理对学院党政部门、各分院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学院工作人员(含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7.按照上级和学院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察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8.调查处理学院工作人员(含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院的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案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学院党委、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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