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2 13:49:20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直属单位(学校)、有关高校:

根据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实际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围绕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品质课堂、精准教学、未来教育、教育评价、课程建设、作业改革新课标新教材、社区(老年)教育开展专题研究

 

 

、申报条件

1.凡我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均可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士申报或联合申报。援疆援藏课题仅限在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地区的教育工作者,需通过援疆、援藏指挥部申报,课题内容需与新疆和西藏教育教学问题有关。

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浙江省体卫艺专项研究课题根据金市教规〔20224号《关于实施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预申报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评审推荐。

3.本次申报课题类别: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作业改革”专项课题、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专项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申报人(主持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人同时主持或执笔两项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专项课题不受此条件限制)

4)正在承担市级以上课题而未结题的专项课题不受此条件限制)

5)不按规定申报程序申报的。

三、截止时间

各类研究课题上报时间均为20221031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寄(送)出的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表》,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制定课题详细研究方案,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未按要求报送或《申报·评审表》未加盖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或院校科研部门印章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3.申报人将《申报·评审表》一式份和一份课题分类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邮件至6947659@qq.com)在规定时间报送我办,接受我办初审和评委会复审。

五、申报名额

结合全市实际,各类课题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

县市

规划课题

作业专项

评价专项

县市

规划课题

作业专项

评价专项

市直学校

3

2

——

东阳市

55

15

8

婺城区

50

15

8

永康市

55

15

8

金东区

40

10

5

浦江县

50

15

8

开发区

50

10

5

武义县

40

10

5

兰溪市

55

15

8

磐安县

40

10

5

义乌市

60

15

8

市直

高校

金职院

20

2

——

其他高校

10

 2

——

六、其它

1.本次申报数量多、质量要求高,希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院校科研处(室),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

2.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所在县(市、区)教科规划办联系,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9楼,邮编:321017,联系电话:82057746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作业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2.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3.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4.金华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分类汇总表

 

 

 

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14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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