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开展清费减负和收入收缴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2/4/1 16:39:17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

自接金市财函〔2022〕30号文件,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清费减负和收入收缴自查工作的通知以来,我部门高度重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部门面向全院开展清费减负和收入收缴自查工作,本次自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点:

一、政策依据自查。我部门对照《2020年以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负政策清单》,自查学院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负相关政策不存在执行不到位、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存在通过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继续收取等违规情况。

二、收费标准自查。我部门对照《2020-2022年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自查学院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情况。

三、公开制度自查。我部门自查学院收费项目、标准和政策依据等内容已按规定在办事大厅等场所公开公示。

四、项目保证金自查。我部门对照《浙江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全15笔项目保证金进行自查,其中后勤处8笔,图文信息中心7笔,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对保证金收取比例及质保期进行核实,自查发现不存在目录之外收取保证金,不存在保证金应退未退情况。

五、其他收支违规自查。我部门自查学院不存在通过预征等手段将以后年度收费提前征收的情况。不存在对符合条件的收入退付事项,不存在不予足额或及时退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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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清费减负和收入收缴自查工作为我部门日后更好地执行收入管理,履行支付义务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我部门将继续坚持以查促改,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学院收入收缴及支付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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